
当事女子吴某展示自己的通行证,称已被香港列为不受欢迎人士,“不可入境”。本报记者黄宇摄
(遣返时)我们每个人手里都提着一个塑料袋,排着队走。这是一条特殊通道,没有其他旅客,其他旅客出入境时都眼睁睁地盯着这列队伍。我感觉自己是一个犯人,尽管我心里很清楚,我不是犯人,但那种想法不由自主。
当时有一名警察告诉我,如果我不签字,就要被法庭起诉,届时即使被判无罪,也要被关三个月,连过年都要在香港了。而如果我签字,就会被立刻送回深圳。我当时想到自己的儿子,就签下了名字。
―――吴爱芳
吴爱芳自述经过
●12月4日,随团前往香港游玩,入住香港朋友在油麻地的宿舍。
●12月5日早,背包步行在弥敦道上时,被警察拦住查验通行证。
●12月5日上午,和十多个女子一起被带到油麻地警署,被关在一个房间被迫签字。
●12月5日当晚,和10多名内地女子被转移到红�|警署,住在那里,4个人一间房。
●12月6日上午,她们被两度转移,最后来到了香港入境处,被遣返深圳。
昨日,43岁的深圳女子吴爱芳向本报投诉,称本月初她随团赴香港游玩时遭香港警察控制。“警车里装了10多个内地女人,警察可能怀疑我是卖淫女。”吴爱芳说,她被警察羁押了两天一夜,期间遭遇4次脱衣搜身,多次戴手铐。第二天,她和其他内地女子被港警押返深圳后,才知自己走的是遣返程序。而且通行证上已有记录,她被香港列为不受欢迎人士。
记者昨日与有关旅行社和吴爱芳的香港朋友联系,确认她曾入境香港。而香港警务处和入境处在接受查询时表示,吴爱芳通行证上的记录显示“不可入境”,而对于当事人的投诉,他们会展开调查。
吴爱芳染着一头红发,衣着也比较时尚。但43岁的年龄,已经在她眼角留下了明显的痕迹。在给记者翻看通行记录时,她使劲地把港澳通行证凑到了眼前,她说自己是高度近视。
吴爱芳说,凭借这本从老家办的通行证,她今年才得以第4次前往香港游玩,让她见了世面。但也正是游香港,让她遭遇了“坐警车、戴手铐、脱衣检查”的羞辱。
吴爱芳:街头游玩被抓
当日出团的深圳金冠旅行社有限公司职员向记者确认,12月4日,吴爱芳确实是随着该旅行社的团从罗湖过关到香港的。“当时的旅行团一共有十个人。我们做的是自助游,就是组织旅客到香港去,但旅客到了香港之后自由活动,也自主回到深圳来。”龙先生说,到了香港之后吴爱芳就自己去找朋友了。
她告诉记者,当自己在众目睽睽之下被香港警察押着从罗湖口岸返回深圳时,她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。而在她的港澳通行证上,至今还留着一行字:TF/4481/07.香港入境处解释这串字符称,TF代表“不可入境”;4481是办理警察编号;07则代表今年。
金冠旅行社职员也表示,那串字符是档案号。以后当事人持证前往香港的时候,出入境方面会根据这个档案号调出其资料,知道她被遣送的原因,并考虑要不要让她再次入境。
“离开香港时,我才知道自己被列为不受欢迎人士,今后两年都不能去香港了。”说话间,吴爱芳加大了音量,“我是被冤枉的,为什么要遣返我!”
今年12月4日,在深圳一家医院工作的吴爱芳,使用在江西老家办的港澳通行证(团队),加入深圳的一个旅行团,前往香港游玩,由于参加的是自助游团,她入境香港后,当天就住进了香港朋友在油麻地的宿舍。
这已经是吴爱芳今年的第4次香港游,在她的手机里,至今还存着11月在尖沙嘴星光大道拍摄的照片,她说自己爱香港。
但是这次,她除了去香港游玩外,还随身带了一个深圳产的工艺品,她想跟香港朋友谈谈,是否能趁着圣诞节把工艺品打入香港市场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