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因3:标志牌过低 易被遮挡
禁行的标志牌主要竖立于道路的两侧,不到3米的高度让它极易被同方向行驶的车辆遮挡。记者在巡城时深有同感,坐在小轿车上,如果右前方有禁行标志,与此同时,一辆面包车或小型货车同样出现在小轿车的右前方,禁行标志牌极易被同方向行驶的车辆阻挡,让司机难以察觉。
原因4:字体太小,难以看清
广州市内的道路当中有不少属于单行道,绕道而行的情况屡见不鲜。为此在需要绕行的道路前,交警部门专门设立了绕行的指示牌,告诉司机们如何才能到达目的地。然而,记者在巡城中发现,这类指示牌由于需要指明具体的行驶路径,在字体的选择上比起一般的交通标志要小很多。
在东风路上,这类的绕行指示牌为数不少。以前往农林下路的绕行指示牌为例,指示牌上的字体在距离100米开外时要看清楚比较困难,需要驾驶者距离其50米左右时方能看到,难以让司机在瞬间作出合适的选择。该段路也被不少司机称作“大陷阱”。
原因5:自相矛盾,无法判断
司机有时因为交通标志无法看清而违规行驶是正常现象,然而有的路段,即使看清了交通指示牌,亦有可能遭到开罚单的下场。
在越秀区东堤二马路江湾加油站就有一个这样莫名其妙的路段,在马路的地下标线示意可以向左行驶,当你按照地下标线行驶准备左转进入时,抬头向右望去,一块禁止左转的指示牌却竖立在道路的右边,确实让司机们摸不着头脑——究竟是可以左转还是禁止左转?
此外有司机说,华南快速干线北往南向黄埔大道出口处共有3个匝道,但是刚从出口下来,每过5~10米的虚线就遇到一段实线,由于虚线太短,很多司机还没来得及转弯下来就已经压到实线上,不少司机就穿越实线变更到别的车道,导致变线的车辆与直行的车辆形成交叉,所以该地段车流经常缓慢。
交通法规定
交通标志不得遮挡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三章第二十八条规定: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、移动、占用、损毁交通信号灯、交通标志、交通标线。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的树木或者其他植物,设置的广告牌、管线等,应当与交通设施保持必要的距离,不得遮挡路灯、交通信号灯、交通标志,不得妨碍安全视距,不得影响通行。
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和建设部城市建设司联合发布的《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》中也明确规定:“1.距路口50米内道路两侧无商业广告和非交通标志;2.无与交通信号相混淆的灯光商业广告;3.不遮挡交通标志、信号和标线;4.机动车道净空内(不包括人行天桥、固定框架等)无商业广告。”
标志不清掉“陷阱”谁来赔?
因树木的生长而遮挡交通标志,究竟由哪个部门具体负责?对于行驶过程中的车辆遮挡了交通标志而导致司机违章驾驶,遮挡了交通标志的车辆是否需要一并处罚?由于交通标志、标线的问题造成的事故,又如何索赔?不少司机提出了这些疑问。
如上述滨江西路树林遮挡标志牌问题,记者向广州市市政园林部门作了电话反映。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将及时跟进。他还介绍,园林部门对树林定期检查,但的确有不少树木因为生长过快遮盖了标志,类似问题一般由交警巡查发现后再报园林部门整改。
树林遮挡标志牌还是小问题,记者采访了解到,为广州市区司机们作导向的标志有指路牌与禁止标志。禁止标志包括实线、虚线以及准许往哪转的标志,由交警部门负责;而更复杂的是指路牌,牵扯到公路、市政、建委、公安、其他路权所有者、企业商家等,路建好后,指路牌的维护等就成了扯皮的事情。
市民建议:
1.全部改为“傻瓜标志”
货车司机徐龙说,广州城市大,道路复杂,快捷交通也多,所有的交通标志、标线都应该改为“傻瓜标志”——“连傻瓜都看得懂的标志”。任何一个路口,最好在500米前给司机预先提示,并清晰提示“距离××路口还有××公里”。
2.成立“路标办”
私家车司机施锐添说,必须有专门机构来管道路的标志、标线。“广州都跨入百万汽车时代了,几年后还会翻一番。交通标志就是城市的名片,更是司机们的指南针。”施锐添建议,广州应专门成立“路标办”之类的维护组织。
3.形成健全的“月检”、“日检”制度
家住番禺的市民程小姐说,有关部门应下力气对所有交通标志牌进行一次“体检”,在此基础上形成健全的“年检”、“月检”和“日检”制度,让陈旧滞后的交通标志牌及时下岗。
他山之石:
1.红绿灯下悬挂路牌:在美国,几乎所有的十字路口交通灯下,都会悬挂横向道路的路牌,这样让直行的司机可以知道左右的道路,避免错过。
2.地面标志文字采用横写:香港的地面标志文字就是横写的。横写易于阅读,竖写的话,司机一路开只能倒着读,塞车时候根本无法读。曾经有广州市民生动地形容:先看到地上一个“头”字,接着是“调”、“底”、“桥”三个字。一番“换算”后才醒悟过来,原来这四个字是“桥底调头”!但就在这几秒钟里,已经走错车道了! |